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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11/25 0:00:00
运输某一品种的食用植物油后,再运输另一品种的食用植物油。
运输低等级食用植物油后,再运输同品种高等级食用植物油。
同时根据国家标准,应对食用植物油装油、运输、卸油等环节进行记录。记录内容应完整、真实、有效,以满足质量追溯要求。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应少于运输结束后2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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